(三)项目条件:1.重点鼓励类智能技改项目:固定投资1000万元(含)以上(不包括土地费用,其中单体设备、软件投资额在3万元以上)的项目,给予最高400万元的补助,2.一般鼓励类智能技改项目:(1)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包括土地费用,其中单体设备、软件投资额在3万元以上)的项目,(2)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含)-500万元(不包括土地费用,其中单体设备、软件投资额在3万元以上)的项目,3.集成电路技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含)以上(不包括土地费用,其中单体设备、软件投资额在3万元以上)的集成电路技改项目,按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8%给予最高400万元的补助,4.同一企业申报年度内累计补助上限不得超过400万元,A类企业的补助比例增加1个百分点,C类综合评价结果先增加补助比例再执行减半)7.国家补助与区级层面补助不能重复享受,二、申报程序与要求(一)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工业企业智能技术改造项目的,在2024年10月31日之前向区经信局提交申报材料(纸质一份及电子档):申报企业基本情况表、项目竣工报告表、项目核准(备案)文件、项目投资明细清单(按投入设备清单顺序排序)、设备照片(标明设备名称、生产厂家、设备型号、生产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