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管理,深化落实“三评改革”精神,针对审计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整改,根据《关于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十二条政策意见》《湖州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政策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省科技计划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修订《湖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管理办法》,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将修改意见于2024年10月25日17:00前反馈至市科技局,并附联系方式,以便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联系方式:发展规划与项目处0572-2667101通讯地址:湖州市龙王山路1236号D座209室邮编:313000传真:2037942电子邮箱:jhc60@163.com附件:湖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湖州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10月18日3848301-23197-49-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