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思明区跨省就业资金(七)公示发布时间:2024-10-1810:55字号:打印:分享:经审核,2024年思明区跨省就业资金(七),具体款项如下:1.2024年思明区跨省就业资金(七):福建鑫思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补助人数32人,每人次450元,补助金额共计14400元,根据厦人社〔2024〕123号、厦人社〔2024〕156号和厦人社〔2024〕173号文件精神,现对2024年自然年度内,市内用工企业(单位)吸纳省外中西部脱贫人口就业,并存在就业登记记录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三个月以上或有银行工资发放记录三个月以上的按每人450元标准给予用工企业(单位)补助,对上述跨省就业资金审核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问题反馈电话0592-5182764,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8日—2023年10月22日),特此公示,附件:2024年思明区跨省就业资金(七)公示表思明区就业中心2024年10月18日附件下载:2024年思明区跨省就业资金(七)公示表.xlsx扫一扫手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