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崖州湾’菁英人才科技专项”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结论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2022年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崖州湾’菁英人才科技专项科研项目任务合同书》相关约定,我局委托专业机构对“2022年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崖州湾’菁英人才科技专项”项目进行综合绩效评价,积极配合管理局做好以下后续工作,一、进一步做好项目、财务管理工作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对待综合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和专家建议,二、做好结余资金的后续支出工作请遵照《关于加强科研项目结余资金管理的通知》(三科技城便函〔2024〕511号)的有关要求,项目结余资金2年内(自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结论下达后次年的1月1日起计算)统筹用于科研活动直接支出(指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并加强结余资金管理,请于每年1月31日前向管理局主动报送项目结余资金上一年度使用情况,2026年12月31日未使用完毕的结余资金须退还管理局,如结余资金提前使用完毕,三、做好项目整改工作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结论为“整改”的,请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三个月内根据专家意见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提交至管理局,附件:2022年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崖州湾”菁英人才科技专项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结论清单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2024年10月16日(联系人:张芳,联系电话:0898-88036880)(此件主动公开)附件:2022年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崖州湾”菁英人才科技专项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结论清单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