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根据《安康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试行)(安科发〔2022〕96号),现组织开展2024年市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认定工作,3.年协议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数量不少于5家,6.至少有3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指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科技成果转化等经验或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的专职工作人员),能对创业企业、创业者提供专业化、实践性辅导服务的企业家、投资专家、管理咨询专家等),(二)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安康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够为在孵企业提供专业投融资服务,至少有3名以上专业孵化服务人员或有相应的创业导师团队,5.在孵企业不少于10家,各县(市、区)、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二)市科技局将按照《安康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三、具体要求(一)各县(市、区)、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要组织辖区内单位积极申报,(二)申报单位要对填报数据信息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申报信息不实或弄虚作假的,四、联系方式联系人:成家宁张凡联系电话:32210223316378附件:1.安康市众创空间认定申请表2.安康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表3.2024年市级“众创空间”推荐信息汇总表4.2024年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信息汇总表5.《安康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试行)安康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