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策措施(一)鼓励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项目引进第一条租房补贴(1)新引进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申请租用高新区范围内研发、办公用房或生产厂房的,第二条购房补贴新引进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企业购置高新区范围内研发、办公用房且自用的,可按购买房价5%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贴,可按购买房价1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贴,第三条上云补贴对新引进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企业,奖励年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按照晋级补差原则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1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年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单个企业年补贴额不超过100万元,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2.推进软件和网络信息安全产业创新发展第十二条鼓励软件产业企业创新发展对首次获得“中国软件百强”“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奖励,按不超过认证费(或检测费)的50%给予送检单位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累计奖励不超过200万,原则上企业依据本政策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第十条获得的累计补贴资金额度合计不超过该企业在政策期限内累计实现的区级主要经济贡献,企业需承诺自享受政策之日起10年内不迁离高新区、不改变在高新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