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乡村振兴局,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2〕75号,现组织开展2022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如下:一、请省乡村振兴局按照《申报通知》协助推荐申报“信息消费+乡村振兴”方向的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5个,请各地市(不含深圳)按照《申报通知》组织本地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其中广州、佛山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5个(信息消费示范城市额外推荐项目不计算在内)、其他地市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3个,推荐单位要对申报单位的《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详见《申报通知》附件)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并指导申报单位完成在线提交申报材料,二、请省乡村振兴局、各地市填写《2022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于5月17日前连同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一并函报我厅(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处),并将推荐项目汇总表可编辑电子版发到gxxrc@gdei.gov.cn,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推荐结果不作为安排财政资金支持的依据,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2〕75号)2.2022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推荐项目汇总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5月1日(联系人:曾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