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部门:为扎实做好我市2024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按照《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4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冀科成市〔2024〕16号)文件要求,按时上报(一)填报要求平台用户分提名单位/专家、单位管理员、完成人/完成单位三种,“单位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科技奖励项目管理,市科技局将“提名号和校验码”通过“单位管理员”告知“完成人/完成单位”,完成人/完成单位的提名号和校验码由单位管理员发放,(二)公示要求项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工作单位应按照《提名工作手册》要求进行公示,不符合《关于外国人作为河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人的补充说明》,完成人是被列入不良社会信用、记入科研失信记录的人员;不符合《关于外国人作为河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人的补充说明》,5.不符合科学技术进步奖基本条件:成果应用时间均不足两年,不符合《关于外国人作为河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人的补充说明》,7.不符合科学技术合作奖基本条件:在与河北省的中国公民或者组织进行合作研究、开发等方面未取得重大科技成果,完成人工作单位、完成单位未在《主要完成人情况表》盖章,第一完成单位、提名单位或提名专家未在《提名意见》表盖章、签字,请登录省科技厅网站(https://jl.hebkjt.cn/)查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4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