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十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十堰市城区人才津贴发放工作流程>的通知》(十人社函〔2022〕23号)文件精神,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本次人才津贴符合发放对象共有2名申请人,均符合《十堰市城区人才津贴发放工作流程》发放对象第一条“非参公事业单位,符合发放标准第三项“硕士研究生:2万元/人/年生活津贴、3万元/人/年急需紧缺岗位补贴”条件,对拟符合申请条件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生活津贴、急需紧缺岗位补贴发放最大时限为2023年6月至2026年5月,公示时间:2024年7月15日--7月19日,公示期间对申请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特区工委组织部人才办、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期满确定为武当山特区符合人才住房补贴发放对象,重要提醒:待公示无异议后,本轮次生活津贴将按照程序直接发放到人才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请相关人才提前激活社会保障卡银行金融功能并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特区工委组织部人才办联系电话:0719-5661826特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719-5661730附件:关于第一批次符合特区人才津贴拟发放人员的公示武当山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7月15日附件:20240715关于第一批次符合特区人才津贴拟发放人员的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