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鼎市农业农村局福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鼎市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鼎农〔2024〕63号)要求,对使用全生物降解地膜、覆膜面积为2亩以上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农膜使用大户等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90元/亩(按0.008毫米亩用5-6公斤、0.010毫米亩用6-7公斤折算面积),由示范覆膜主体申请,乡镇审核申报,第二批共有1个乡镇1个示范覆膜主体符合补助条件(见下表),经党组会议研究,本次拟发放补助资金9000元,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福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来函来电反馈,联系电话:0593-7863130,公示时间:2024年9月29日--2024年10月11日,序号地址示范主体示范类型示范面积(亩)补助标准(元/亩)补助金额(元)1前岐镇桥亭村福鼎市畲乡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甘薯100909000福鼎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