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内容: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并享受税费优惠、激励表彰等政策,待遇或补贴标准:补贴标准为自治区一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见习人员期满留用率达到50%,补贴标准提高至70%,享受对象:企事业单位、社区和社会组织,申领条件及渠道:见习单位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参加见习的人员名单、见习协议书、供见习人员毕业证书复印件、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凭证、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期满考核鉴定表、期满留用相关证明材料等,登录内蒙古自治区青年见习计划系统,或登录“内蒙古人才网”进入“就业见习”板块,选择见习单位或是主管部门账号进行注册,按要求填写上传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