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毽球运动协会、各体育运动协会、俱乐部,各县(市、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根据《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桂体竞〔20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桂体竞〔2017〕16号)要求,经研究,现授予防城港市毽球运动协会开展关于毽球项目裁判员的资格认证、培训、考核、注册、选派、执裁、处罚等工作职能,授权时间从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止,请各单位加强对裁判员认证的支持,使各项认证工作得到有效落实,2024年12月底前,防城港市毽球运动协会将年度裁判员认证工作总结、认证人员名单等材料报送防城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竞技体育科进行备案,在裁判员认证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我局将收回授权并严肃追责,防城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2024年8月20日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