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一批农业绿色生产补贴)的通知》(沪财农〔2024〕41号)《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的通知》(沪财农〔2024〕67号)等文件精神,拟开展2023年度生猪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全区共有4家生猪规模养殖场符合补助条件,共计补助116.14万元,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8日,公示期如有意见,请通过书面材料反馈,(联系地址:金山区龙山路555号行政服务中心西1205室联系方式:57922568)附件:金山区2023年度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明细表金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