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高新区科创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甬高新〔2024〕45号)及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公开征集、形式审查、尽职调查、专家评审及方案决策等流程,拟定上海国和现代服务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宁波高新区科创投资基金2024年子基金合作机构,具体子基金组建方案如下:宁波国和人工智能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管理机构为上海国和现代服务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组建规模5亿元,主要投向人工智能产业及相关硬科技领域的科技型企业,现将宁波高新区科创投资基金拟组建的子基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2日17:00至2024年10月18日17:00,共5个工作日,对上述公布信息如有异议或了解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单位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联系人:周老师,宁波市软件园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