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发展粮食生产成效显著的镇、村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的奖励,对连片种植马铃薯20亩以上的农户或农业种植主体(不含股份经济合作社),按照实际种植面积每亩补助300元,对完成土地流转、连片种植粮食作物面积30亩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对发展粮食生产成效显著的镇、村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的奖励,对连片种植马铃薯20亩以上的农户或农业种植主体(不含股份经济合作社),按照实际种植面积每亩补助300元,对完成土地流转、连片种植粮食作物面积30亩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对发展粮食生产成效显著的镇、村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的奖励,对连片种植马铃薯20亩以上的农户或农业种植主体(不含股份经济合作社),按照实际种植面积每亩补助300元,对完成土地流转、连片种植粮食作物面积30亩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对发展粮食生产成效显著的镇、村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的奖励,按照实际种植面积每亩补助300元,对完成土地流转、连片种植粮食作物面积30亩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