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开区、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团委: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皖经信企合函〔2020〕554号,现就2024年度安徽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提供服务的基地、创业园、孵化器,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设立的面向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团队、创客的创业创新基地均可申报示范基地,二、申报条件符合《管理办法》中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要求,使用“皖事通办用户”法人账号登录安徽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申报认定系统,在线填写《安徽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表》,并按《企业需上传材料清单》(见附件)要求上传相应材料,通过系统报送的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2.根据《管理办法》中“示范基地每次公告有效期为三年,各地要组织2021年及以前有效期满的示范基地重新申报(其中获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其中:系统网上申报功能开放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8时,项目单位端口关闭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24时,县级审核端口关闭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24时,4.请各地于10月28日前将三部门联合推荐文件和《推荐省示范平台汇总表》扫描件和电子版发至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办,电话:0556-5515812,邮箱:aqjxwzxj@163.com附件1-2.docx附件3:推荐省示范基地汇总表.xlsx安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安庆市委员会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