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关于开展2024年虹口区总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各相关单位:为促进各类总部要素集聚虹口,即日起开展2024年虹口区总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经上海市或虹口区认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外资研发中心、贸易型总部、民营企业总部及民营企业总部型机构,1.对通过上海市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专项资金审核的企业,2.对2022年、2023年新认定的虹口区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企业,给予最高达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2022年、2023年新认定的虹口区外资研发中心的企业,给予最高达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给予最高达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2023年新认定的上海市民营企业总部或上海市民营企业总部型机构,给予最高达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2023年新认定的虹口区民营企业总部或虹口区民营企业总部型机构的企业,给予最高达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通过上海市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专项资金审核的企业需提供: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复印件),虹口区商务委员会企业协调服务科联系人:王老师25658337地址:飞虹路518号1305室电子邮箱:hkqyfw@163.com附件:虹口区总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虹口区商务委员会虹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虹口区财政局虹口区投资促进办公室2024年10月14日虹商务【2024】27号附件:虹口区总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doc相关政策: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