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持续加强全省创新创业孵化体系建设,引导创新创业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按照《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豫科〔2019〕35号)、《河南省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豫科〔2020〕101号)、《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豫科〔2020〕156号)、《河南省众创空间评价指标体系》(豫科〔2021〕143号)相关要求,省科技厅对经认定的经的135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90家省级以上众创空间(其中,国家级众创空间78家、省级众创空间212家)开展了2023年度评价工作,其中“睢阳产业集聚区科技中小企业创业服务中心”“安阳市双创科技中心”等4家科技企业孵化器连续第二年评价不合格、根据《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取消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资格,“柠檬众创空间”、“中原影视众创空间”等4家众创空间连续第二年评价不合格、根据《河南省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取消省创空间备案资格,对于评价不合格(D)的孵化载体,省科技厅将加大督导力度,帮助提升建设水平,加强对本地区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的监管、指导和支持,附件:1.2023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结果2.2023年度国家级众创空间评价结果3.2023年度省级众创空间评价结果4.2023年度省级孵化载体取消资格名单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