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办法》(教外留〔2006〕85号)、《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选〔2024〕6号)和2024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派规划,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基委)的工作部署,新疆地区非教育系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留基委将于近期在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公布《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以下简称选派指南),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在全国选拔各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选派计划和主要项目、资助内容、申请条件、选拔办法见选派指南,二、自治区科技厅(外国专家局)是新疆地区非教育系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单位,受留基委委托自即日起对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相关事宜提供政策咨询和申请受理服务,书面申请材料中的《单位推荐意见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四、请推荐单位按照项目选派办法的要求严格审核申请人资质、申请材料和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对人员推荐不合规、审核材料不严的单位,五、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是培养国家建设所需创新型人才和培养科学、技术、文化、管理等方面高层次、国际化人才的重要途径,各单位应从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培养高层次国际化人才的战略高度出发,积极组织、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申报,有关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项目相关信息及申报流程可查询国家留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