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里城子镇人民政府:2024年我县到位中央、自治区、县级配套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第二批结余资金)115.1732万元,要在10个工作日内启动实施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自治县批准的项目计划执行并组织项目实施,严禁挪用、滞留和挤占项目资金,确保财政专项衔接资金安全有效运行,二、项目单位要将自治县审批下达的财政专项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在实施地点和项目受益区内进行公告公示,主要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库编号、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负责人、资金来源、资金额度及结构、大宗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情况、质量标准及效益、监督电话等,各乡镇要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进行报账,对于不按项目计划实施和开支要求的,及时准确反映财政专项衔接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自治区、自治州相关要求,四、认真做好财政专项衔接资金项目的建设和资金的使用工作,加强项目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财政专项衔接资金项目长期发挥效益,监督电话:602070512317附件:1.附件1:焉耆县2024年中央、自治区、县级配套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第二批结余资金)项目分配计划表2.附件2:焉耆县2024年中央、自治区、县级配套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第二批结余资金)项目计划汇总表3.附件3:焉耆县2024年中央、自治区、县级配套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第二批结余资金)项目分类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