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平台企业或平台具备资金结算、清算等能力,在消费券发放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确定消费者是否符合本次补贴活动的资格条件,(二)入选条件1.具备过硬的数据技术,能够提供全市补贴核销相关数据,6.需具备收旧换新能力(自有或委托相应公司),7.具备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平台企业或组织参与线上活动的企业能按要求先行垫付补贴资金,本次补贴发放将对履约不力或违约的入选平台企业实行熔断机制,已确定入选服务平台如果存在对套取补贴不法行为阻止不力、发生大规模套现(及风险)、严重违反发放使用规则、拒不履行双方协议义务等情形,(三)材料要求:1.申请书(包括平台简介、用户数量、经营情况、以往参与消费立减补贴发放等类似活动情况、本次消费立减补贴发放方案),4.资金结算能力证明(支付业务许可证或相关合作协议),6.本次政策实施服务方案、风险管控方案、平台提供配套优惠的相关承诺和叠加商户优惠等材料,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将按规定程序形成入选平台企业名单,入选企业具体工作任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