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执行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资源规划分局)二、推动企业转型升级3.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执行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数字经济核心企业首次上规或纳统的奖励15万元(首年奖励10万元,执行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执行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执行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执行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四、推动政策直达快享7.《关于强创新增动能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普陀区加快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若干意见》及本意见中所涉及的企业荣誉、资质等相关类别的补助,执行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财政局)8.《关于强创新增动能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所涉及的企业技术改造、销售额奖励等补助不与企业年度综合评价、研发经费投入挂钩,执行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财政局)五、附则本意见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4月29日附件: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创新增动能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的补充意见.pdf政策解读:《关于强创新增动能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的补充意见》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