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文华艺术政府奖——第十七届文华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办艺发〔2022〕66号)要求,按照《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章程》《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第十七届文华奖评奖办法》,2022年4月27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对申报剧目和单项奖申报人员进行了评审,我省拟推荐云南省话剧院、云南省戏剧家协会共同创作的话剧《桂梅老师》参评第十七届文华大奖,拟推荐李红梅参评第十七届文华表演奖、王宝社参评第十七届文华编剧奖,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至5月5日(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异议受理单位: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678号邮政编码:650302联系电话:0871—64608324电子邮箱:11163516@qq.com特此公告,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