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艺美术行业发展促进中心:你中心《关于承接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等评审认定工作的请示》(闽工美〔2024〕16号)收悉,根据《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办法》(省政府令第222号)规定,经研究,确定你中心作为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工艺美术珍品评审认定机构,请尽快启动首届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工艺美术珍品评审认定工作,成立评审认定工作机构,制定评审认定细则,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确保评审认定工作公开透明、公正公平,评审认定不得收费,我厅将加强对评选认定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9月25日(此件主动公开)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