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其新增实缴资本的0.5%、单户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予以补贴,其中法人金融机构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其中法人金融机构最高补贴100万元,按新增小微企业、“三农”担保实际发生额的0.1%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贴,按实际代偿的15%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贴,一次性给予投资基金管理机构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奖励,给予该机构最高50万元奖励,按融资净额(扣除发行费用)的投入郫都区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单户企业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按实际交易额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按对区级留存经济贡献的50%给予个人股东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四、附则本政策明确要求支持对象为工商注册地、税收征管关系在郫都区辖区内的各类金融机构、相关企业、平台及个人,本政策所称金融机构是指经金融监管及相关部门批准依法设立的从事金融服务有关的金融机构,申请本政策奖补资金的金融机构、相关企业、平台及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