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共建环京周边蔬菜生产基地实施方案>和<环京周边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农发〔2022〕73号)(以下简称“73号文”),继续在津冀环京周边地区开展蔬菜生产基地遴选工作,在津冀两地共遴选50个环京周边蔬菜生产基地,四、遴选程序(一)企业申报三地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印发遴选通知,原则上基地申报材料应于2月18日前报至基地所在地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于2月27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上一级农业农村部门,(四)联合认定津冀农业农村部门综合审查评估后,于3月15日前向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反馈推荐遴选结果,北京市农业农村局会同津冀农业农村部门联合认定2024年环京周边蔬菜生产基地,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北京市相关部门及有关专家,(六)环京周边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履责承诺书,六、补贴标准及方式(一)补贴标准2024年通过遴选入选支持范围的基地,做好2024年环京基地遴选工作,(二)京津冀三地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按照《环京周边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和《环京周边蔬菜生产基地申报遴选指南》等配套文件要求,电话:0311-86256822电子邮箱:1075965532@qq.com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河北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