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将对市税务部门存疑的2023年度第二批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进行技术鉴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对象市税务局要求进行研发项目技术鉴定的企业(详见附件)二、申报材料要求(一)《中山市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审查表》(系统填写后生成),请提供完整的、详细的材料:1.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研究成果报告,提供该项目的相关资料:(1)项目方案论证、立项评审,(2)项目阶段(样品、小试、中试)测试报告、项目阶段评审,(3)项目研究成果:核心技术图纸和资料,2.实质性的创新证明:(1)项目查新报告(项目立项时或申请鉴定时),结果(水平)证明材料改为研发失败证明材料,操作流程如下:企业登录一体化系统→导航栏选择“申报管理”→“项目申报”→选择“填写申报书”→选择“新增项目申请”→选择“研发费加计扣除项目鉴定”栏目→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各项内容并上传附件,(注意:企业须以申报单位管理员身份提交至镇街科技主管部门方为成功申报)(二)网上初审,各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二)为准确选取项目鉴定评审专家,(二)企业有多个项目需要鉴定的,(三)请企业认真核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七、联系方式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88303920纸质材料受理:中山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C11)89817139附件:2022年度需技术鉴定的企业和项目名单中山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9月26日附件下载:附件:2023年度需技术鉴定的企业和项目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