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财政补助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闽农综〔2021〕88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3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2〕23号)等文精神,经主体申请,乡镇核实上报,2024年9月平和县设施农业温室大棚项目新增入库4个,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有不符合补贴条件或其它弄虚作假行为,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平和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序号主体名称建设地点建设类型申请补贴面积(亩)申请补贴金额(万元)1漳州市新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坂仔镇宝南村智能温控大棚一156.56262漳州市宏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小溪镇联光村智能温控大棚一993963周卫光霞寨镇建设村温室大棚一80804周卫光霞寨镇西安村温室大棚一6060合计395.51162公示时间:2024年9月26日—2023年10月8日监督电话:平和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0596—5232283平和县农业技术推广站:0596-5237129地址:平和县小溪镇东大路168号邮编:363700平和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