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清城区就业驿站建设方案〉的通知》和《关于遴选清城区就业驿站运营主体的公告》精神及工作要求,经遴选,确定清城区龙塘镇人民政府等4家作为清城区就业驿站运营主体,并按要求开展建设工作,现将清城区就业驿站运营主体遴选结果给予公示,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如有异议,请向清城区人社局就业促进股反映,公示时间:从9月26日至10月8日止,联系电话:0763-3939264,附件:清城区就业驿站运营主体遴选结果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9月25日附件:1.清城区就业驿站运营主体遴选结果.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