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招引高校毕业生“510+行动计划”就业补贴操作办法>等9个操作办法的通知》(温人社发〔2022〕45号),经审核,以下企业符合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的申报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27日,公示举报电话:88520579,序号企业名称吸纳就业人员姓名补贴金额1温州迅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周德源1012.872温州迅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朱庆荣1057.493温州顺隆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黄程豪11934.864温州东经纸艺有限公司计柔冰124835杏仁财务管理(温州)有限公司赵慧11823.246浙江东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佳成9373.57浙江东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程超慧124838浙江东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周金锁123939温州东诚包装有限公司胡蓉7330.5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