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犬类狂犬病集中免疫行动的通知》(温瓯防指办〔2024〕2号)、《关于印发<温州市瓯海区畜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瓯农〔2024〕123号)文件精神,拟下达2024年犬类狂犬病集中免疫补助资金44780元给各镇街,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5日至9月27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瓯海区农业农村局反映问题(地址:区行政中心2号楼1016室,联系电话:0577-88280110),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我局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视情况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