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加快生活垃圾处理步伐,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质量,改善生态环境,根据国家建设部令2007年第157号《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宿迁市市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办法》(宿城管发〔2019〕37号)等法律、法规,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县城管局会同发改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起草了《泗阳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6月7日,征集意见和建议情况:共征集各类意见和建议9条,采纳3条,泗阳县城市管理局202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