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街):根据《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24〕10号)和《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福州市农业农村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的通知》(榕农综(〔2024〕8号)文件要求,现将福清市2024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补助资金300万元拨付给你们(具体分配详见附件),请按照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项目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有关镇(街)将账户信息(开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和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行头填写:福清市农业农村局)于6月12日前将电子票据发送至fqsbrc@126.com,联系人:钟舒婷,联系电话:13******622,附件:福清市2024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补助资金资金分配表福清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6月7日附件:福清市2024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序号镇行政村金额(万元)备注1龙山街道玉塘村302海口镇云光村303江镜镇吴塘村304江镜镇玉桂村305龙田镇前坑村306港头镇陈库村307上迳镇南湾村308高山镇玉楼村309南岭镇南岭村3010东张镇溪北村30合计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