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知识产权工作,根据2024年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知识产权)政策实施细则,现受理知识产权各项奖励补助申报工作,4.企业或社会组织以自有知识产权(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向保险公司购买知识产权保险的,5.对中小微企业获得国内高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专利转让、许可的且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以及高校、科研机构将专利许可(转让)给企业的,6.企业以获得的专利权、商标权、数据知识产权开展质押并向银行贷款且正常偿还贷款的,7.首次获得国家专利代理师资格或知识产权高级技术职称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二、申报要求1.申报表及所需材料详见附件,2.每个申报主体需填写承诺书(附件1),3.申报表中涉及企业的“企业信用情况”“是否高新技术企业”“亩均效益”均由区市场监管局(分局)负责填写,4.申报事项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获得的,5.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6.所有申报材料由各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审核汇总后于10月10日前报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处,7.各区局(分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兴区局:徐月芹2022920南浔区局:朱琳3019529南太湖新区分局:项伟2055090附件:1.承诺书2.湖州市商标品牌建设奖励申请表3.湖州市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补助申请表4.湖州市企业知识产权维权补助申请表5.湖州市知识产权保险补助申请表6.湖州市知识产权许可(转让)补助申请表7.湖州市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申请书8.湖州市专利代理师资格或知识产权高级技术职称补助申请表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9月24日湖市监便笺〔2024〕14号附件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