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4号)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165号)《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198号)有关规定,经审核,我中心决定向中国铁路兰州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发放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22515281.88元(详见附表),现予公示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意见或建议,请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在公示期内与甘肃省社保中心失业保险基金处联系,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公示时间:2024年9月25日—2024年9月30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931-4524404联系人:李秀虹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15号劳动大厦A座甘肃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2024年9月23日附表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明细表序号单位名称返还金额(元)1中国铁路兰州集团有限公司22303223.782华陇(甘肃)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375.593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208682.51合计2251528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