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落实住有宜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政策意见》(景房健康发展【2023】1号)文件,现将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申请购房交易补贴第二批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4年9月24日—2024年9月30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景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联系电话:0578-5610077联系地址:景宁县人民北路219号景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3室附件:1.安居补贴公示.xls2.契税补贴公示.xls3.二孩补贴公示.xls4.不符合公示.xlsx景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