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经县失业保险参保企业:根据《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就局办〔2024〕32号)文件,为有序推进我县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一、申领条件(一)已足额缴纳2023年度失业保险费,(四)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3年度全国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单位裁员率=2023年度参保单位新增领取失业金人数/2023年度参保单位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月平均人数),二、返还标准大型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予以返还,线上办理请政策规定期限内通过“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http://103.203.218.134/)”“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领”模块进行线上确认,需线下办理的请企业经办人员提交签字盖章的《2024年稳岗返还确认表(申领表)》、单位营业执照(非企业单位须提供单位法人证书)和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资料到现场办理,四、申领时限2024年12月31日24时前完成确认,在2024年12月31日24时前未完成确认的参保单位,视为自愿放弃申领稳岗返还待遇,各申领企业在线上确认中如遇问题,请联系荥经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失业保险股,荥经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