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提高专项资金分配使用透明度,(二)内容全面,第四条公开内容及方式(一)公开内容,专项资金目录、管理办法、申报指南、分配结果、绩效评价结果和其他按规定应公开的内容,对按因素法分配且无申报环节的专项资金,第五条职责分工(一)县财政局职责,按规定公开其他内容,(二)业务主管部门职责,以及按规定公开其他内容,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专项资金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和“三重一大”的要求由主管部门进行分配,第七条加强监督管理,并将公开情况作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和次年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的重要因素,第八条本办法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第九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