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上级关于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基层法律服务年度考核,决定对全区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年度检查,是否公示本所执业人员信息,是否按《济宁市基层法律服务所统一规范制度》要求悬挂各项制度,3、人员管理,人员管理规范,能够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行政监管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的行业指导,能够按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规定对所属人员进行管理,与当事人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合同,年度内未代理过利益冲突案件,卷宗内有规范的委托代理合同等相关材料,本所法律服务工作者个人执业档案建立健全,四、有关要求本次检查结果将作为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和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各基层法律服务所接检查通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