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土地资产管理,我厅拟将南宁市桃源路59号两宗相邻土地进行合宗,两宗土地情况如下:宗地0411824座落南宁市桃源路59号,面积73069.32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划拨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人自治区商务厅,宗地450103002011GB00115座落南宁市桃源路59号,面积12442.96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划拨机关团体用地,使用权人自治区商务厅,现将土地合宗的相关材料予以公示,相关权利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2年4月28日-2022年5月12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到商务厅桃源路59号办公楼三楼304室,联系人:覃思琪、张春强,特此公示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