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关于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工作通知》要求,进一步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按照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度全省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平台统保工作的要求,我市将继续推动上年度出口额在30万美元到300万美元之间的小微企业参加江苏省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平台统保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申请企业准入资格1、企业应为在淮安市(含区县)注册,2、企业在2022年度我市符合统保条件的企业名单内(详见附件2),3、保单最高赔偿限额:15万美元,以投保企业名义签订出口贸易合同、报关出口的全部业务,信用期限不超过一年(向部分国家或地区出口的业务除外,五、投保费用符合2022年度统保条件的小微企业无须承担费用,符合申请标准的出口企业,七、相关要求请各县(区)商务局(经发局)高度重视,积极动员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于5月20日之前完成参保工作,切实做到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保尽保”,附件:1.“单一窗口”操作手册--法人卡2.2022年度我市符合统保条件的小微企业名单淮安市商务局2022年4月26日附件1:单一窗口操作手册.doc附件2:20222年度符合统保条件小微企业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