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和申报主体姑苏知识产权人才计划申报对象为在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人才,人才培养须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在苏州缴纳社保满2年(签订合同和缴纳社保的时间须为2022年1月1日之前),二、人才引进申报层次和条件人才引进申报层次分为:特聘人才A、B、C三类,申请人申报条件分别如下:(一)A类特聘人才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2.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3年以上国际知识产权组织、国内外知名企业、专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相关工作经历,(三)C类特聘人才1.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三、人才培养申报层次和条件人才培养申报层次分为领军人才、重点人才、青年拔尖人才,(2)在较大规模且年营收不低于1000万元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担任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2)在中等以上规模且年营收不低于500万元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担任合伙人或业务负责人,(2)在一定规模以上且年营收不低于300万元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担任合伙人或业务负责人,A类特聘人才给予不低于5000元/月的租房补贴,B类、C类特聘人才给予不低于3000元/月的租房补贴,附件:1.姑苏知识产权人才计划(人才引进)申报书附件1姑苏知识产权人才计划(人才引进)申报书,2.姑苏知识产权人才计划(人才培养)申报书附件2姑苏知识产权人才计划(人才培养)申报书,3.姑苏知识产权人才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姑苏知识产权人才申报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