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生成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拟继续申请进入2024年清单的,从信息填报系统中查询是否列入清单,清单印发后,企业可在当期一并计提前期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四、清单有效期内,地方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不予受理,接受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确认申报类别,并于9月25日至10月9日在信息填报系统(https://ic-tax.ccidthinktank.com/)中提交申请,并生成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必要佐证材料(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报市工信局信息产业和信息化推进科,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