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局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自此通知印发之日起可向我局申请资质延续,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1日后届满的,在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我局提出资质延续申请,二、企业应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提出延续申请,已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业作业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不予延续,其中专业作业资质(施工劳务资质)可在有效期满前申请办理专业作业企业备案,企业应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申请证书换领,四、申请我局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的,(一)申请不分等级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延续的,主要考核企业净资产、企业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职称人员、技术工人),(二)申请不分等级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延续的,6.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五、扩权县范围内的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证书,附件:企业法人代表承诺书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docx企业法人代表承诺书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docx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9月12日(联系人:李凌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