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粤农农函〔2024〕726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三批)的通知》(粤财农〔2024〕61号)文件精神,加快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专项资金名称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二、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标杆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为重点,通过支持选育一批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夯实组织基础、提升运营质量、强化服务带动能力,引领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三、支持对象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纳入省标杆农民合作社和标杆家庭农场入围名单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四、建设内容支持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重点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改善生产设施条件,五、申报条件申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须符合经营规模适度、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有效、生产服务优质、联农带农紧密、社会声誉良好等条件的标杆合作社和标杆家庭农场,六、项目申报材料,经营主体项目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实施方案,经营主体将项目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报镇政府初审,于2024年9月30日前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镇推荐函(没有经营主体申报也要报送推荐函)报送到新兴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与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联系电话2981068)附件:附件1.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书(参考模板).doc附件2.镇人民政府推荐函.docx附件3.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xlsx附件4.关于公布广东省标杆家庭农场和标杆农民专业合作社入围名单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604号).pdf附件5.粤农农函〔2024〕726号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