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6月14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外商投资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第一条总则为更好落实《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支持外商投资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外资政策”)的文件精神及相关支持政策规范办法中的政策申请、兑现及资金拨付内容,分别给予不超过300万元、200万元人民币的开办奖励,经市商务局认定的外资研发总部给予200万元支持,(二)支持高精尖产业外商投资企业发展1.政策支持内容对外国投资者新设立的符合亦庄新城产业发展方向的高精尖产业外商投资企业,(三)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参与国际化服务环境建设1.政策支持内容支持服务业(房地产项目除外)领域外商投资企业落地发展,以政策执行内新设立企业每一年累计实缴合同外资总额进行兑现,年实缴合同外资总额1亿元人民币(或1500万美元)及以上的,(五)支持外资研发中心设立1.政策支持内容对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外资研发中心,可再给予300万元人民币的认定奖励,具体兑现方式如下:外资研发中心认定奖励采取免申即享的兑现方式,跨国公司全球研发中心认定奖励采取“标准流程”兑现方式,(六)支持国际化人才创新创业1.政策支持内容对外籍人才和团队新设立符合亦庄新城产业发展方向的外商投资企业,自落地之日起一年内实缴合同外资总额不低于100万美元,对当年累计引进外商投资企业(已享受实缴合同外资奖励的企业除外)实缴合同外资总额达到1000万美元(含)以上的产业园区,2.支持方式、标准和条件(1)经开区“两区”办负责国际化产业园区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