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社会实施盂县2024年“盂雁归巢”体制内人才回流计划,欢迎广大在外工作的盂县籍公职人员回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实施范围本次回流面向盂县籍在盂县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回流对象为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以及盂县以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盂县籍人员包括以下人员:1、本人为盂县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生源地为盂县),7、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不予引进和回流的,申请回流人员持以下材料在盂县县委人才办进行报名登记: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6、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回流证明,须同时加注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回流意见并加盖公章,考察主要采取查阅干部档案、谈话等方式对回流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进行综合考察,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拟回流人员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在盂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对拟回流人员进行公示,咨询电话:县委人才办0353-8188890地址:盂县秀水西街5号县政府主楼340室附件1:“盂雁归巢”人员登记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中共盂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