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宣传部《鹿城区文化艺术发展基金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温鹿宣〔2023〕19号)、《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鹿城文化艺术发展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温鹿宣通〔2024〕15号)相关规定,经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现将2024年度文化精品扶持项目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公示期为8月29日-9月2日17:30(共5天),公示期内,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公示联系部门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实名和联系方式,公示联系部门:鹿城区委宣传部文化科,受理电话:057788030852,传真:057788030830,地址:温州市广场路188号,附件:《2024年度鹿城区文化精品扶持项目》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宣传部2024年8月29日附件:2024年度鹿城区文化精品扶持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