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部署落地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于2024年4月8日—19日组织对北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陕西、青海、新疆等20个省(区、市)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各地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等方面,创新实施了一大批好举措好做法,李强总理4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情况汇报,按照会议部署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探索创新、深化改革,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的成效,附件:国务院办公厅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2024年5月2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