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2024年农民科技示范户评定结果公示经县科协会议研究,决定将2024年农民科技示范户评定结果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2024年农村科技示范户补助资金安排表序号乡镇(街道)姓名联系电话档类奖励资金1景南乡徐锋18805880066一档80002红星街道吴启法13567613627一档80003渤海镇梁春霞13735916156一档80004鹤溪街道蓝传标13867047644一档80005英川镇吴小玲15057899668一档80006沙湾镇陈越红13388614918一档80007九龙乡周志伟15906407496一档80008大漈乡严振兄13506829107一档80009东坑镇钟英绿15925760635一档800010大地乡严加海13587135699一档800011鸬鹚乡杨传春13735927588二档500012英川镇刘克峰15990483099二档500013澄照乡朱少丰13916194558二档500014东坑镇吴建东13506509471二档500015大均乡林晓红13957041087二档500016沙湾镇叶春承15024621299二档500017郑坑乡孙国伟15869235066二档500018秋炉乡鲍俊杰18205785880二档500019渤海镇章何燕13625881800二档500020梧桐乡叶程18857805388二档500021红星街道蓝根法13757835950二档500022标溪乡刘贤洪13567613950二档500023毛垟乡叶兴其15967279692二档500024梅岐乡沈必环15905789837二档500025雁溪乡叶红旗13567639010二档500026家地乡何伟昌15157831912二档5000合计160000综合上述:2024年申报科技示范户一档为:徐锋、吴启法、梁春霞、蓝传标、吴小玲、陈越红、周志伟、严振兄、钟英绿、严加海,共10人,2024年申报科技示范户二档为:杨传春、刘克峰、朱少丰、吴建东、林晓红、叶春承、孙国伟、鲍俊杰、章何燕、叶程、蓝根法、刘贤洪、叶兴其、沈必环、叶红旗、何伟昌,共16人,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间,向景宁县科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的真实姓名,3.公示时间:从2024年9月12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止,4.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景宁畲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协会,电话:5082243,景宁畲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协会2024年9月12日。